關于開展2018-2019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 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04日
各區縣(市)黨委宣傳部、財政局、文廣新聞出版局、經信局,市直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快推進文化產業發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促進我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甬黨發〔2015〕16號)和《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甬文改辦〔2016〕12號)、《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扶持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甬文廣新〔2013〕157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開展2018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工作和2019年扶持項目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聚焦全市各類文化創意產業重大、關鍵和基礎性問題,圍繞“一都三城”建設和八個重點行業發展,支持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關鍵領域和新興行業,強化導向管理,全面提質增效,提升本市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和影響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支持數據服務平臺、數字內容發布平臺、內容資源版權服務平臺等重點平臺;支持優質出版內容數字資源庫、現代出版物流通體系、傳統新聞出版企業技術裝備改造和技術研發應用。
2、支持文化創意與相關行業的融合。支持文化創意企業加快科技創新和應用,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在科技研發項目上的投入。支持優秀數字文化內容;支持數字創意技術與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廣應用;支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平臺建設等活動;對重點領域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創新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支持企業與專業文化創意機構對接。
3、支持高端文化制造業發展。支持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引領新型文化消費的文化裝備產品;支持文化裝備的集成設計、成果轉化和市場推廣;支持高科技裝備在文創領域的應用推廣;支持國產文化裝備產品走出去;支持引進和舉辦具有國際頂尖水平的文化裝備展示和交流等活動。
4、支持影視產業發展。繼續支持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等影視內容創作生產,影視衍生品和后產品的開發營銷、電影高新技術開發與應用、影視基地建設,城市數字影院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和設備升級改造等;深入挖掘優秀文化資源,支持動漫游戲產業優化升級和優秀動漫游戲作品衍生品的設計研發;支持動漫游戲開發、運營、推廣平臺、動漫游戲媒體平臺建設和集策劃、交易與營銷于一體的動漫游戲產業鏈建設。
5、支持音樂產業發展。支持市內外音樂創作、演唱、制作、經紀等領域的品牌領軍音樂人才在寧波注冊音樂企業,優先支持落戶寧波音樂港的企業;支持音樂企業建設國際一流的數字音樂研發生產平臺和網絡傳播、在線視聽等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支持音樂“雙創”,培養音樂企業、音樂工作室和獨立音樂人;支持城鄉音樂設施、音樂公園和音樂廣場建設,支持鄉村音樂活動舉辦;支持開發各類音樂版權衍生品,促進音樂與動漫游戲、旅游、體育、購物等融合發展。
6、繼續扶持實體書店發展。重點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品牌實體書店做優做強。支持城鄉實體書店網點建設,重點支持城鄉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支持實體書店進一步融入文化旅游、創意設計、商貿物流等相關行業發展;鼓勵實體書店利用互聯網技術推進數字化升級和改造。
7、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支持優秀傳統文化資源和旅游、體育、設計服務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扶持“優秀傳統文化 ”的文化新業態;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開發和產業化發展;支持文物文博單位實施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項目。
8、支持具有寧波特色的工藝品創意設計、文化旅游開發、演藝劇目創作、特色文化資源向現代文化產業轉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廣;支持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信息服務、產業化服務、投融資服務、眾創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推廣應用項目等;支持體現寧波文化特色的相關文化會展、論壇、節慶等項目;支持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文化創意類培訓,加快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
9、經市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確定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文化產業項目。
二、支持方式
2018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采用貼息、獎勵、補助等三種形式,同一項目只適用一種支持方式,原則上不超過申報單位的申請額度,單個項目市級資金支持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1、支持額度。采取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的,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法定基準利率確定,貼息比例不超過80%;采取獎勵方式支持的,獎勵項目必須符合獎勵相關條件和獎勵額度;采取補助方式支持的,單個項目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資的30%。對于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以及本市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類項目,經市文改領導小組確定,可適當提高扶持額度和比例。
2、優先支持情況。專項資金對于國家級、省級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和企業,對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關鍵性、全局性影響的重大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對申報貸款貼息的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對區縣(市)級有配套政策和扶持的項目,或已獲得風險投資、投貸聯動、融資租賃等各種類別社會資本投入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3、不予支持情況。知識產權有爭議的;項目單位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2年的;未通過專家委員會評審的;同一項目已獲得市級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應由政府其他資金支持的;其他違反專項資金使用規定的行為。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是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研發、生產、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二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會計核算規范、產權關系明晰、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規模實力,成長性好;四是申報2018年專項資金的應在2017年1月1日前在寧波地區注冊(對新引入的優質文化產業項目可適當放寬期限),且項目在2017年已開始實施。申報2019年扶持項目征集的應在2018年1月1日前在寧波地區注冊。
(三)項目申報單位在本行業本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具有一定規模實力,成長性好,對寧波文化產業發展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較強帶動和引領作用;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寧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項目建設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已落實,需已有前期投資和建設基礎,原則上建設進度和已完成投資均不低于20%。
(四)同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能申請一項市級財政資金,同一個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申請項目補助的,每家企業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除貸款貼息及獎勵類項目外,企業不得就往年已獲支持項目或類似項目再行申報。2018年對外文化貿易扶持項目和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報已另行發文,不在本次申報范圍。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申報貼息類項目需提交的材料:《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及項目申報承諾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兩年企業財務報告;上年度已支付利息確認單及匯總表;銀行貸款合同及付息單;利用貸款實施重點發展項目情況說明;項目照片(至少兩張)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申報獎勵類項目需提交的材料:《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及項目申報承諾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兩年企業財務報告;上年度榮獲相關獎項的證書或文件復印件;項目照片(至少兩張)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申報補助類項目需提交的材料:《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及項目申報承諾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兩年企業財務報告;企業及項目情況簡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的預算(包括籌資計劃和支出預算);與項目相關合同;項目照片(至少兩張)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報流程及程序
2018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征集采取網上申報,并需遞交書面材料。2019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征集僅采取網上征集,書面材料待2019年1月底另行通知。
1、網上申報/征集(2018年專項資金的申報時間要求:2018年9月15日前;2019年扶持項目征集的時間可至2019年1月底)。申報單位應在浙朵云文化產業大數據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浙朵云”平臺,網址:http://nbwh.zdool.com)進行電子申報。具體方法為:打開“浙朵云”平臺,點擊“用戶注冊”,注冊完成后(已注冊的企業不用重新注冊,但需更新數據和相關信息),登陸平臺并完善基礎信息,提交保存后,可點擊“項目申報”欄進入“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一欄,按貼息、獎勵、補助三個類別進行電子申報。按要求填寫內容并上傳相關材料,點擊“提交保存”后完成在線電子申報。網上申報提交的附件須為PDF格式,圖文清晰可辨,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2、紙質材料申報(2018年專項資金的時間要求: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網上申報的項目,經由各區縣(市)、功能區、有關單位文化產業職能部門初審通過后,可在系統中打印《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確認申請表有水印后,簽字蓋章后連同其它相關書面材料一并報送(請務必保存系統生成的電子文本)。
3、各區縣(市)、功能區所轄文化企業申報的項目,紙質申報材料以所屬區縣(市)委宣傳部、文廣、經信等相關部門經當地文改辦、財政部門初審匯總后,由當地文改辦統一報市文改辦。寧波日報報業集團、寧波廣播電視集團所轄的文化企事業單位經由集團審核后,報市文改辦。
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推動文化科技融合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創意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影視和音樂產業發展、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招商、會展等項目,由市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審核;
文化演藝項目、廣電新聞出版項目、推動非遺產業化、實體書店發展等,由市文廣新聞出版局牽頭負責審核;
推動文化制造業、工藝美術類、信息傳輸服務類項目,由市經信委牽頭負責審核。
五、項目評審流程
市文改辦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開展合規性審查,經審查后,市文改辦分發給市級相關行業部門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的項目進入專家評審項目名單,由市文改辦組織專家對進入評審項目名單的項目開展評審,評審結果按級審定后進行公開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扶持項目名單。
六、資金撥付流程
項目扶持資金由市文改辦和市財政局綜合測算后,聯合發文下達至項目注冊地財政部門,再予以撥付。
七、項目申報承諾和評估監管
2018年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單位需簽署《2018年度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承諾書》(可在“浙朵云”平臺下載),重點就申報項目真實性、資金專款專用、后續追蹤評價、為寧波市文化產業跨越發展做出貢獻等方面做出承諾。
項目單位應按照本市財政性資金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獲得的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自評價,并積極配合市文改辦和市財政局組織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獲得2018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獲得的扶持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資金用途或中止項目的,須報市文改辦批準同意。市文改辦與市財政局有權對扶持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對于違反資金使用規定的項目,市文改辦與市財政局保留變更、中止、收回扶持資金的權利,并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行政、法律責任。
八、其它事項
1、申報事項咨詢電話(工作時間9:00-17:30)
市委宣傳部:董柯淵89182758、董鵬飛89182782
市財政局:馬潔瓊87188378
市文廣新局:廖先鋒89181328
市經信委:虞偉民89185147
2、網上申報技術咨詢電話:“浙朵云”平臺65006189
3、紙質申報材料要求一式五份,內容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一致,封面需蓋申報單位公章,內容采用A4紙雙面打印,于左側膠裝成冊(紙質材料不退還)。
4、2018年項目申報紙質材料應于2018年9月20日前統一報送至:寧波市委宣傳部文化產業發展處(寧波市寧穿路2001號),逾期不再受理。收件聯系人:胡德操,89182782。
附件:
1、2018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應從網上申報系統中生成并打印);
2、2018年寧波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由各地、各部門填寫);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模板。